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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平市乡镇(学校)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育辅导员培养项目服务采购合同

桂平市乡镇(学校)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育辅导员培养项目服务采购合同

甲方:桂平市教育局
乙方:广西南宁研修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桂平市乡镇(学校)小学语文、数学学科教育辅导员培养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的教育咨询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项目目标与内容

1.1 项目目标:通过系统、专业的培训与指导,提升桂平市乡镇(学校)小学语文、数学学科教育辅导员的专业素养、教学指导能力与教研水平,建立一支扎根乡镇、业务精湛的学科辅导员队伍,从而带动并提高区域内小学语文、数学学科的整体教学质量。
1.2 服务内容: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教育咨询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
(1)需求调研与分析:对桂平市乡镇小学语文、数学教学现状及辅导员发展需求进行精准调研,形成分析报告。
(2)培养方案设计:依据调研结果,制定科学、系统、可操作的培养方案,明确培养目标、课程体系、实施方式与评估标准。
(3)课程资源开发与提供:开发或整合适用于辅导员培养的专题课程资源,涵盖新课标解读、教材深析、教学方法创新、教学评价、教研活动组织、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内容。
(4)培训实施与指导:组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培训、工作坊、跟岗实践、名师带教等活动。提供持续的线上答疑、作业批阅与个性化指导。
(5)过程管理与效果评估: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管理,并通过问卷、测试、成果展示、实践考核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效果及项目整体成效进行评估,提交评估报告。

第二条 服务期限
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日起至_日止。具体服务进度根据双方确认的项目实施计划执行。

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

3.1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此费用为包干价,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、材料、设备、管理、税费、利润等一切费用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签订生效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%;
(2)项目中期(或主要培训模块完成),乙方提交中期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%;
(3)项目全部服务完成,乙方提交完整的项目报告及全部成果资料,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费用的__%。

3.3 乙方每次收款前,须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。

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
4.1 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人,负责与乙方的沟通协调,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。
4.2 负责组织参训学员,提供符合要求的培训场地及基础设备(如需线下集中)。
4.3 按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各项方案、报告,并及时反馈意见。
4.4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。
4.5 对乙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,并提出合理建议。

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
5.1 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教育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,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与能力。
5.2 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,确保主讲及指导专家具备高级职称或丰富的教研培训经验。
5.3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培养方案和计划实施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与效果。
5.4 按时向甲方提交项目各阶段要求的方案、报告、成果等资料。
5.5 接受甲方的合理监督,并根据甲方反馈及时改进服务。
5.6 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。

第六条 验收
项目全部服务完成后,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及完整的项目成果资料。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。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及双方确认的具体方案为准。

第七条 违约责任

7.1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7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、标准提供服务,经甲方书面指出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,甲方有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;若因此导致项目主要目标无法实现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。
7.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八条 保密条款
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、学员信息等一切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。

第九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条 其他

10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乙双方各执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对方指定联系人。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桂平市教育局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地址:
联系人:
电话:
日期:
月__日

乙方(盖章):广西南宁研修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地址:
联系人:
电话:
日期:
月__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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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03 06:12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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